- 吴国喆;王文文
个人信息权益侵害往往伴随有或然性损害风险,当前学界提出的“风险泛损害化”应对路径存在制度功能错位之虞。个人信息并非纯粹私法权益,其权属构造蕴含着风险控制与分配逻辑,司法救济需严格界分抽象风险与具体风险损害。对权益侵害所致的抽象风险,可依托预防性民事责任、公共规制体系予以防范;对已具备实质化表征的风险损害,可根据损害显性程度构建梯度救济体系。若行为具备普遍且紧迫的危险,同时致害因素显化,抽象风险则转化为一般危险,此时需综合评估危险的发生场域、频率,影响范围及客观严重性,在排除一般生活风险后,以象征性赔偿金予以救济。对风险引发的两类次生损害,司法应围绕处理流程所涉权益的价值位阶、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等因素进行违法性认定,同时对过错、违法性与因果关系等要件作互构调和,以构建动态归责体系。确定赔偿数额时,司法应立足信息处理产业链条上各方的价值贡献比,以主体间获利分配为基准予以酌定。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6K][下载次数:846 | 被引频次:0] - 张宏国;黄瑜锋
汉语双音节否定结构“不+V”由否定语素“不”与单音节动词“V”粘合而成,在共时层面呈现出多样句法功能,在历时层面则经历了从松散短语到凝固成词再进一步虚化为语法成分的演变阶段。以“不断”为典型案例,在共时层面可系统梳理其语义特征与句法功能,在历时层面可追溯其从偏正短语到动词再到副词的三阶段演化路径,并着重分析了语义泛化、重新分析、句法位置变动与双音化等机制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通过与“不停”“不论”等同类结构的对比可见,源动词的语义特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演化终点究竟是副词、连词抑或话语标记。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33K][下载次数:360 | 被引频次:0] - 谢利民
胡塞尔的无意识研究零散分布于诸多文本尤其晚期手稿之中,无意识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对相关文本的系统梳理表明,胡塞尔的无意识概念可被划分为原初无意识、视域无意识和边界无意识三类。三类无意识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呈现出一种以原意识为中心的系统性关联。原意识作为构造一切意识的“最终意识”,通过原印象的持续自身变异,展开了一个动态开放的视域结构,生成了作为视域之零点的积淀和作为视域之中断的压抑,并在沉浸、沉睡和死亡等现象中构成了意识的不同层面的边界。由此可知,无意识不是意识之外的独立区域,而是意识自身构造的内在特质,这一特质标识着意识自身构造的起源和边界。胡塞尔的无意识现象学通过对意识所作的无意识奠基,从根本上重塑了现象学的整体形态。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8K][下载次数:265 | 被引频次:0] - 王知飞
“超越论”无疑是康德哲学与胡塞尔现象学所共享的核心观念,但二者对它的理解与运用在相当程度上属于同名异义。出于共同的理性批判目的,康德与胡塞尔都将超越论理解为经验的可能性条件,但基于对“何为超越”的不同研判,他们以迥异的方式“论及超越”并且给出了各自的哲学方案。在康德哲学中,内在性领域最终由杂多所框定,超越的运用意味着脱离杂多限制的虚空演绎,而杂多则始终受制于异于自身的形式与范畴的综合。对胡塞尔现象学而言,内在性最终落实为一种具备自身性的内蕴性,后者本身就是一种“内在的超越”,从而在流形的自身综合与构造中消除了内在与超越的二元对立。如果说康德哲学的哥白尼革命标志着超越论的第一次起航,并且带来了德国观念论运动,那么引发了现象学运动的胡塞尔现象学,或许应该被视为超越论的第二次起航,一场认识论的黎曼革命。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8K][下载次数:136 | 被引频次:0] - 颜邦宁
通过强调“前反思的自身意识”与“绝对河流的自身显现”这两个核心概念,以扎哈维为代表的当代现象学家,似乎一方面成功规避了“意向性”概念所带来的意识的无穷回退问题,另一方面又借助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理论,对自身意识的结构作出了正面描述,从而构建出一种独特的“非表征论”的现象学自身意识学说。然而,通过批判性考察可以发现,从“自身意识”到“自身显现”的过渡,并非对同一无穷回退论证的严格推导,而更像是一种概念上的拼接。结合胡塞尔的文本进一步分析可见,体现扎哈维所谓“前反思自身意识”的“体验”概念,与借助“滞留的双重意向性”而实现的意识的“自身显现”概念,实际上分别回应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无穷回退:一种涉及传统的意向性的无穷回退,另一种则涉及过去意识的无穷回退。胡塞尔对这两类问题的解决,揭示出原初意识所具有的两种特性,可称为幂等性和迭代性。这些特性并非仅仅服务于规避无穷回退的纯粹理论预设,而是具有切实的现象学意义,即它们描述了原初意识的必然性质与本质结构。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45K][下载次数:174 | 被引频次:0] - 张昭炜
方以智的思想突破标志着其大哲学家风格的正式形成,这一突破不仅展现了其深邃的哲学思想与缜密的哲学体系,而且使方以智从避世退让转为对中国文化托孤的主动担当。这一思想突破集中体现在《象环寤记》中,该文在形式上呈现为梦中与祖父方大镇、外祖父吴应宾、启蒙老师王宣的对话,实质为系统总结三老人的教导,并在觉浪道盛指导下,根据现实需要集成创造。方以智的思想突破主要体现在:实现寤与寐的辩证;通过佛学避路曲折回归儒学,化解迹与神的矛盾;通过庄学激活儒学的天道视域;贯通生死,超越生死,以思想突破驾驭生死。寤寐、入世出世、人道天道、生死的突破皆基于对待关系的辩证,包括贯通对待、超越至无待与环状关系。三老人可进一步抽象为《易余》的当士、何生、平公三子,由三子对话系统展开三元辩证体系,并与《药地炮庄》相交融。方以智的思想突破标志着传统中国哲学三元辩证法体系的成熟,有助于增强以三教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凝聚力。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6K][下载次数:37 | 被引频次:0] - 孙惠中;朱会晖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动机论的,然而,这种道德动机究竟停留于先验意识层面,还是需要转化为经验行动,却构成了一个解释难题。在某些文本中,康德将行动的准则描述为仅仅是一种意欲与可能性,这使得行动的现实性受到质疑,行动也常被一些学者以相容论的方式排除在道德要求之外。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一方面,纯粹理性独自就能为行为准则提供规定根据,敬重亦构成行动的推动力;另一方面,行动概念本身要求与经验发生联系,道德行动亦不例外。但后者引出了进一步的问题:作为经验事件的行动,如何仍然能够被理解为由纯粹理性所规定。这意味着,纯粹理性不仅通过意识中的意志立法而成为实践的,而且其同时也要在感官世界中作为显象行动实现自身。换言之,康德的道德哲学只有在行动理论的视角下才能得到充分理解。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9K][下载次数:60 | 被引频次:0] - 石经海;邱胜帆
《帮信意见》就帮信罪与关联犯罪的界分标准进行了统一修正,为涉“两卡”犯罪罪名界分提供了基础性指引。然而,实践中相关定性困境表明,涉“两卡”案件的既有罪名界分难题尚未得到根本破解。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犯罪参与模型扩张下的既有规制失范、司法上主客观关系的割裂认定和理论上罪刑关系的错位运用。由此,对于涉“两卡”帮信罪关联犯罪的界分,应结合《帮信意见》内容,立足于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成立评价体系和共同犯罪等规定及由此形成的基本理论予以纾解,包括肯定帮信罪属于传统共同犯罪之外的立法特别规定罪名,以行为人“行为时”主观故意的指向为关联罪名的界分基点,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作为罪名界分及罪数认定的补充判断依据。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6K][下载次数:91 | 被引频次:0] - 孔令勇;王全涛
修改后的《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通过增设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等措施,初步构建了监察强制措施的基本框架。基于“功能—结构主义”视角,在与刑事强制措施对比分析中,可厘清监察强制措施的监察调查权属性,以及调查保障与人权保障的基本功能。为进一步完善监察强制措施体系,应当确立监察调查措施与监察强制措施的二元构造;从回归监察强制措施实施效能、明晰监察强制措施功能边界等方面,完善监察强制措施的规范结构;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取代衔接留置型先行拘留制度,以此提升监察强制措施的独立性、完备性与协调性。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4K][下载次数:70 | 被引频次:0] - 张智辉;陈正湘
作为心物交互的新范式,脑机接口技术给刑事归责带来了新挑战。脑机介导“行为”将行为理论引入“非具身”场域,而行为否定说与意志行为说不足以穿透“具身”限制。基于行为者因果论,刑法行为概念的内涵可重述为“意向性所引发的外在动静”。算法决策建议不冲击个体罪责能力,“人—机”共享控制可能造成算法误释意图和识别无效意图,进而影响个体行为控制能力。就使用者归责而言,正常情况的介导行为与具身行为无实质区别,特殊情况下需判断使用者是否具备对介导行为的控制能力。基于信赖原则,使用者仅需承担规范操作和设备状况的注意义务。就生产者归责而言,其充其量承担过失责任,从脑机接口生产到交付的流程来看,生产者应履行技术标准、如实宣传以及培训的注意义务。同时,算法黑箱能否阻却生产者刑事责任,需经由注意义务违反与结果避免可能性来判断。
年期 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06K][下载次数:164 | 被引频次:0]